关于榆中校区部分学生事务流程调整的通知

艺术学院全体师生:

为方便榆中校区学生,现将部分学生事务流程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艺术学院事务流程调整事宜:

艺术学院定于每周四在榆中校区提供学院行政公章服务,地点为闻韶楼办公区210办公室。其他时间,可将相关材料交于榆中校区闻韶楼211办公室或207办公室,集中办理后及时联系申请人取回。

二、教务处事务流程调整事宜:

1.教务处(除行政公章外)、学生处面向学生的全部业务,在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均可办理,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办理。

2.教务处每周三、周五在榆中校区教务处综合办公室提供教务处行政公章使用服务。其他时间,可先将相关材料交于教务处(榆中校区行政办公楼115室),教务处集中办理后及时联系申请人取回。

3.成绩单、在读(学籍)证明等工作流程,经过简化已减去学院审批环节,学生可根据需要直接前往教务处分设在两个校区的相关科室直接办理。

本通知相关内容自2019年5月13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

2019年5月8日